事关电动车!最高罚5000元!11月1日实施!
对普通打工人来说
虽然在深圳买车有点难度
但拥有一辆小电驴还是可以安排滴
但是拥有小电驴的车主们要注意啦~
深圳这些关于电动车的新规定来啦!
11月1日起实施
新规还说明了违法相关要求
个人最高罚1000元、单位最高罚5000元
▶违规停放◀
▶头盔要求◀
▶限行路段◀
.....
让我们赶紧来看看这些即将实施的新规
及目前已经规定的相关条例.....
事关我们出行大事赶紧来看看!
文末还为大家整理了
2023深圳电动车罚款标准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拟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图源: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条例》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监管。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
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图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
为规范和提升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性能,保障骑车人员交通安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以下简称新标准)。新标准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在2023年7月1日实施,对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
图源:摄图网(ID:402417418)
下一步,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新标准宣贯实施,指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一是加强新标准宣贯。面向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企业及相关销售商,在重点产区持续开展新标准宣贯活动。
二是指导生产企业严格遵守新标准。组织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新标准生产。
三是引导生产企业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和标准化委员会作用,向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提供专业检测技术辅导,引导企业加强检测能力建设。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正确规范佩戴头盔很重要
给电动车上牌也很重要哦
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属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
在深圳如何给电动车上牌呢?
👇
深圳电动车上牌流程
温馨提示:点击下方名片关注【深圳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取电动自行车上牌预约入口/指南等。
1、网上预约登记
登录“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星级用户”,实名认证通过后选择“电动自行车号牌申请”,按提示上传资料信息。待预审通过后,按提示选择上牌网点、预约时间,前往并交验车辆。
图源 深圳交警
2、现场验车选号
办理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须为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图源:深圳交警
销售门店即买即办,上牌流程“二合一”,一站式搞定!在即买即办的销售门店购车后可免去预约环节,现场直接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再也不用担心材料缺失等问题。
图源:酷吧
在咱们深圳还是有不少的路段
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
限行的哦!各位宝粉们需要注意啦!
避免被罚款哦
交警部门明确划分一级限行区、二级限行区,对电动自行车采取限行、禁行措施。
温馨提示:
一级限行区除盐田区盐三路、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
二级限行区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主要分为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及各区的一级限行路段,可以上下滑动查看相关限行路段:
(一)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2.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
(二)全市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三)各区一级限行区
1.跨区域
梅观路(民乐立交至梅东二路段)。
2.福田区
华强北步行街。
3.罗湖区
东门步行街。
4.南山区
沙河西路(东滨路至滨海大道段)。
5.盐田区
临海路、恩上公路、盐三路。
6.宝安区
宝石路(南光高速桥底段)、领航一路、空港六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
7.龙岗区
惠盐路(西坑工业路至盐田坳隧道段)。
8.龙华区
坂澜大道(环观南路至坂李大道段)。
9.坪山区
碧三路。
10.大鹏新区
坪西路(葵新南路至水头路段)。
(一)福田区
深南大道(华富路至红岭路段)、福中路、福中三路、裕亨路、福田南路(百合路以南段)。
(二)罗湖区
罗湖口岸片区【建设路以南、沿河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围合区道路(含建设路以南的人民南路及沿河南路)】。
(三)南山区
深圳湾口岸片区(具体路段为:金湾东一路、金湾东二路、金湾东三路、金湾东四路、金湾西一路、金湾西二路、内环路、消防一道、消防二道)。
(四)宝安区
金港大道。
图源:摄图网(ID:500060949)
1、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过渡期标识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2、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行驶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处500元罚款。
3、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时段通行的,扣留车辆且处2000元罚款。
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扣留车辆,处5000元罚款。
5、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200元罚款。
6、违反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ps:
此外,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上路之前先上牌
骑行别忘戴头盔
不要让危险有可乘之机哦
-END-
右下角,您点赞+在看
小编工资涨1毛
小编有话说
推荐阅读:热҈热҈热҈!深圳开启“焖煮”模式!8月会有台风影响深圳吗?
猜你需要:
回复【入户】获深圳入户详细指南及类型
回复【居住证】获深圳居住证办理入口及指南
▌说明:本文由深圳本地宝整理发布,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信息来源:深圳交警、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http://www.szrd.gov.cn//v2/zx/qwfb/hygg/content/post_1081253.html
▌编辑:小宇
▌商务合作:电话:4009999087 QQ:4009999087
点击查看:合作微信
注:手机QQ添加时,若无法找到,请选择“找公众号”即可添加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深圳人的实用办事指南